满清政府的“黄龙旗”
作者:admin 点击数:
日期:2015-03-18
旗帜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近代意义上的中国国旗,直到19世纪中叶才产生。1866年,清政府主管外交事务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向当时执政的慈禧太后报送了一个“黄龙旗”图样,希望以此作为正在筹建的新式海军的军旗。该旗选用正黄色羽纱制作,旗上画有“飞龙戏珠”的图案,龙为青色,五爪,昂首向上,珠为赤色。慈禧看后,批准了总理衙门的奏请。后来,这面旗帜也被当做清朝的国旗和商船旗使用。这就是近代中国的第一面国旗。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以五色旗作为国旗,象征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汉(红色)、满(黄色)、蒙(蓝色)、回(白色)、藏(黑色)“五族共和”。
北伐战争后,蒋介石建立南京国民政府,遵照孙中山先生的遗愿,将原为民国海军旗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定为国旗。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召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社会贤达等在北京召开新政协会议。会上通过决议,以五星红旗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从此,五星红旗成为无数中国人骄傲与自豪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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